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焦点新闻
咸阳中院召开省法院带案指导座谈会议
作者:李俊  发布时间:2013-03-13 09:58:30 打印 字号: | |
  3月12日,咸阳中院召开省法院带案指导座谈会。省法院赔偿办焦玉珍主任、咸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樊云,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建安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焦玉珍主任就中院一起执行案件引发的国家赔偿案件的审查情况作了详细介绍。焦主任指出了案件执行程序中关于文书制作、法条引用、回证签发、评估拍卖、财产扣押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全面沟通和交流。焦玉珍主任强调要防为上、诫为下,从源头上提高办案质量。司法无小事,要注重每一起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避免引发国家赔偿。

  张建安局长在会上表态,要以该案为典型,对中院执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检查和通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咸阳中院樊云院长在仔细听取案件情况后指出,焦主任此次来咸阳中院进行带案指导,是全市法院开展“规范执行行为、转变执行作风”专项整改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给中院的案件审理和执行敲了一次警钟。要高度重视这次省法院带案指导的重要意义,对审判、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忽视细节问题予以纠正。中院全体法官要树立敬业精神,提高法律修养,尊重法官荣誉,扎实转变审判、执行作风,认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全体干警要积极学习并精通新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运用能力,避免低级错误的出现。要严格按程序规定办理案件,对法律规定的立案、送达等期限要严格遵守,避免因程序问题引发当事人对案件办理不满而导致不良后果。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