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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地法院积极参加“3、12” 植树活动
  发布时间:2013-03-13 09:23:22 打印 字号: | |
  • 咸阳中院参加植树活动
  • 旬邑县法院参加植树
  • 永寿县法院参加植树
  【咸阳市中院】3月12日植树节,咸阳中院的20余名法官干警们在该市秦都区渭滨镇吕村参加了全市组织的“植树造林、美化生活环境”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极大的激发了人们爱林、造林的热情,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认识。数月的阴霾和沙尘暴天气使本次植树活动更加珍贵。咸阳中院的干警们冒寒冷、战风沙的场景显的那么的坚强,使我们倍感亲切。此次活动各组织单位共栽树苗千余颗,为建设美丽咸阳多一份爱心,多一片绿色。让我们伸出双手,倡导绿色环境理念,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师国栋)

  【兴平市法院】3月12日,为了全面构建“绿色兴平”、“美丽兴平” ,兴平法院干警响应兴平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组织法官参加一年一度的义务植树活动。干警们纷纷带上植树用的锄头、铁锨和水桶等工具,来到了渭河岸边,大家不怕脏,不怕累,挖坑、栽种、培土、浇水,个个干得热火朝天。经过3个小时的辛勤劳动,共植各类树种100余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绿化了美丽的渭河河堤,为环境绿化工作做出积极贡献。(乔整风)

  【旬邑县法院】又是一年春来到,植树种绿正当时。3月12日,旬邑法院抽调50名干警,前往旬邑县连家河后阳山上参加植树活动。8点30分,经过30分钟的跋涉,干警们到达位于旬邑县连家河植树地点后就迅速进入劳动状态。两三人一组,挥锹、提水、培土,一片忙碌。天气虽有些冷,劳动场面却热烈、充满友爱。植树现场,该院的干警相互帮助,相互提醒,努力做到植树、护树、爱树。干警们表示,植树不光能美化环境、改善生态,树代更表一种精神:它扎根地下,挺直矗立,历经风雨而不屈不饶,每一位法院干警都应该学习树的这种“毅然矗立”的品质,清正廉洁、服务大局。

此次植树活动,旬邑法院共种植核桃树苗65株,圆满地完成了植树任务,为建设 “生态旬邑”、“最美关中县”增添了一份绿意、贡献了一份力量。(康彦波)

  【永寿县法院】3月12日,又到一年植树节,永寿县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书记、院长苏俊同志的带领下,带着锄头、铁锨、水桶等工具,踊跃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此次栽植核桃幼苗为地埂栽植,永寿县法院全体干警在县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下,严格按照“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高质量完成了植树任务。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