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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法院大力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改活动
作者:卢玎 李俊  发布时间:2013-03-11 15:14:2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及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市法院执行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自3月8日起,咸阳中院在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开展为期半年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启动这一活动也是咸阳中院推进“改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

  专项整改活动从2013年3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学习教育、查摆问题、集中整改和总结评议五个阶段。全市法院通过落实“八个一”,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顺利进行。“八个一”是指举办一次执行业务集中培训;每名执行员至少撰写1篇学习体会、案例分析或调研文章;对2012年度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案件和截止2013年2月28日超过执行期限未执结的案件进行一次集中普查;每名执行人员写出一份自查整改报告;开展一次执行申诉信访案件集中化解活动;举行一次集中执行活动;召开一次执行案款集中兑付大会;制定一项规范执行行为、严格办案程序的规定。

  为加强对专项整改活动的领导,咸阳中院成立了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樊云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利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小刚,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建安任副组长。各基层法院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专项整改活动从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查摆问题,剖析案件;整改结合,取得实效三个方面入手,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通过“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咸阳法院执行队伍中进一步牢固树立公正司法、高效执行的工作作风,廉洁司法、严于律已的纪律作风,文明司法、严谨规范的行为作风,和谐司法、心系群众的思想作风,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学习作风和积极进取、尽职尽责的职业作风,激发广大执行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能动执行、规范执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部门、执行干警的满意度,树立人民法院和执行干警的良好形象,推动执行工作全面发展。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