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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解决赡养纠纷需灵活处理
——从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所想的
作者:孙房房 徐微娜  发布时间:2013-02-21 16:53:01 打印 字号: | |
  众所周知,法官作为处理纠纷的居中裁判者,应时刻保持自身的孤独性,除了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可以和当事人接触外,私下与当事人接触是明显违反相关规定的。但我认为,像赡养纠纷这类涉及到亲情的案件,应作为一个例外,可以灵活应对。积极必要的与当事人接触或许会得到更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我曾处理了一件赡养案件,原告是一对年过古稀的老年人夫妇,平时老两口在镇上做点小买卖维持生活,生活还算宽裕,几个子女平日都在外工作很少关心老人,老人一气之下将四个子女告到法院。接受此案后,我先到村里了解了相关情况,得知老人脾气不好,经常责骂几个子女,所以近几年子女与他们关系有些疏远。我分别将诉状副本送达给了几个子女时,他们都感觉很委屈,一致认为两个老人无理取闹,让他们在村里抬不起头,而且两个老人脾气很坏,根本就无法沟通。送完副本后我本来准备过几天再给两个老人送开庭传票。可当天老人就跑到我们法院把我的电话号码要走,当天下午就给我打电话,并一再邀请我吃饭,我向他说明了我们的制度,不能同当事人一起吃饭,这是违反规定的,但是老人很执着,并说:你如果不来,就证明我的那几个不孝子女向你行贿,我就不会相信你能公正处理这个案件。我在电话里向老人解释了半天,但是老人根本就听不进去,必须让我到他家里吃顿饭。为了了解老人的真实诉求,我便和书记员下班后到了老人家,老人已经摆好酒菜,看见我们来了老人非常高兴,喝了几杯酒后,他说出了心里话,对于自己起诉要求那几个子女承担赡养费只是无奈之举,他的本意只是责怪子女们对老两口的关心太少,只要子女以后能够多关心他们,他们就知足了。明白了这一点后,我立即把几个子女叫过来向子女解释了相关的情况,子女们知道了自己的错,都感觉很内疚,并向老人们承认了错误,老人看几个子女都认了错,也当面向子女保证,以后逐渐改正自己的坏脾气。最终老两口撤回了起诉。吃完饭后,老两口非常高兴,老人家紧紧握着我的手说:法官同志,今天这顿饭是我这几年来吃的最高兴的一顿饭,比过年都高兴呀!谢谢你们给我消除了这么大一块心病呀。我笑着说:老大爷!能圆满的处理这件案子我们心底里也非常高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这顿饭我们吃的值。当然了我们不能白吃老人家的饭菜,就在我们吃完饭的同时,我偷偷的在碗底押了50元钱。

  一起老人与子女之间因赡养而产生的家庭矛盾就这样被化解了,然而,作为一名执法者,我却从这起案例中反思了很多很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生活压力的不断增大,年轻人不得不在社会经济的狂风暴雨中拼搏、奋斗,以此才能保障自己在沉重的社会压力和生活压力下生存下去。然而,正是由于这种社会现状的制约,也必然导致了子女无法过多的照顾、陪伴自己的父母,空巢老人的逐年增多、留守儿童的数量日渐旁大,都在向我们警示家庭矛盾的发展形式日趋严重。而法院作为集中处理矛盾的机构,无形之中被推到风口浪尖上,法官作为解决矛盾的直接参与者深感压力倍增。

  作为一名执法多年的人民法官,我处理过许多这样类似的案例。对此,我始终认为,处理一起关于老人赡养问题的案件很简单,但要想真正的从根源上化解老人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却极其复杂。有时候当事人表面的诉求并不能代表他们内心真实的意愿,有时候也许一个看似解决了问题的判决却极有可能在老人与子女之间造就了一道更无法逾越的鸿沟。这不但有悖于我们“和谐社会”的社会理念,也会让很多家庭出现更多的不稳定因素。我们执法的目的不在于单纯的解决问题,而在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在遇到类似老人赡养纠纷案件时,不但要帮助子女从根源上去理解老人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也应当从另外一个角度劝慰老人,使老人理解作为子女的生活压力和生存现状。也许我们的父母并不缺少我们每月所给的那一点点赡养费,他们所想的只是自己的孩子能够回家看看他们,陪陪他们;没有时间回家,时不时的一个电话问候也足以让他们感到欣慰。同样,作为父母,也不能太苛求于自己的孩子,毕竟,现如今这个社会,太忙碌,太复杂,孩子们也需要时间和空间去发展,去创造。

  古人云“血浓于水”,自古至今,亲情终是大于一切的,而老人与子女之间的矛盾也终归是不能仅靠冷酷无情的法律来约束的。一名优秀的法官不在于能严格机械的去执行法律,而是能在无情的法条中去体现一种善良的人文关怀,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背后所体现的实质本质,也是中华五千年法治的精髓。
来源:三原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