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会议文件精神,确保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和谐,咸阳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改进司法作风暨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咸阳中院全体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各部门正副职及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法院“两会”期间会议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在内参上杜绝公款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了《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改进司法作风二十条规定》,并就全市法院转变工作作风及全省“两会”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咸阳党组书记、院长最后作了讲话。她指出,全市法院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中省市各项会议精神上来,切实做到入心入脑,认真学习传达,确保贯彻执行;要认真改变司法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公正、高效”。要认真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官活动,切实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加大庭审现场网上直播力度,大兴调研之风,切实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工作,切实化解各类矛盾。要加强专业化合议庭建设和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切实做到同案同判;要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切实减少社会对抗;要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对基层法院案件的改判发回一定仔细斟酌,要慎之又慎;要高度重视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承办法官审理案件,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都要有阅卷笔录,以后对于没有阅卷笔录的案件,一律评查为不合格。近期,市中院对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被省院发回重审的11起案件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予以了经济处罚,以后基层法院也要开展类似工作,切实提高法官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