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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09 16:42:51 打印 字号: | |
  2012年,市中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及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提升公信力”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77件(旧存115件),其中,审判执行案件2286件,减刑假释案件375件,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案件452件,涉诉信访案件64件;审执结3061件,审执结率96.35%,同比增加1.4个百分点,连续四年实现了结案率上升,未结案数下降。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咸阳经济社会发展 

  全院干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公正效率意识,努力为建设现代新都市、和谐新咸阳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障社会稳定。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涉众型犯罪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受理刑事案件356件,审结341件,结案率95.79%。对犯罪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极大的故意杀人案及多发性的抢劫、抢夺、盗窃案等依法及时公正进行了审理,促进了“平安咸阳”建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减少社会对抗。依法办理了375件减刑假释案件,积极作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院少年法庭到彬县彬州剧院、秦都区风轮小学等开展了法律宣传和模拟法庭,并与学校就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共同进行探讨。坚持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在中华广场和凤凰广场等地多次召开公判大会,震慑了犯罪分子,扩大了法制教育,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经济发展。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期待,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共受理民事案件1507件,审结1486件,结案率96.56%。制定了《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建设现代新都市和谐新咸阳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与兴化公司开展“院企共建”活动,稳妥审理好涉及“三农”、民生、重点项目、金融资产、小微企业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案件;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开设了农忙法庭、假日法庭、果业纠纷速裁法庭,为促进了经济发展服务,

  (三)妥善审理行政案件,保障依法行政。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维护合法权益的新期待,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2件,审结57件,结案率91.94%。要求全市法院坚持稳妥审理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案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将保护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与维护行政机关权威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了依法行政。

  (四)狠抓案件执行工作,保障诚信建设。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实现合法权益的新期待,继续深化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大力提高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得到兑现,共受理执行案件210件,执结198件,执结率95.65%。深化“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执结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营业部申请执行咸阳某商贸有限公司和西安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借款纠纷等一批陈年积案;深化“清理委托执行积案”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的整体效率,维护了司法权威。

  二、努力提升队伍素质,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决定性因素,是做好法院工作的组织保障。市中院以提高法官干警司法为民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加强队伍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抓班子建设,强核心作用。中院把班子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对院内10名中层领导干部空缺职位进行竞争上岗,进一步激发了队伍活力。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定了《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共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35次,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的贯彻执行。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法院工作的重大事项、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均由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绝不随意干涉、插手本院和基层法院的审判执行活动,确保清正廉洁。

  (二)抓思想建设,强政治素质。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召开专题学习讨论会议、举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争做雷锋式政法干警”演讲比赛、全市首场学习十八大精神报告会等方式,进一步坚定了法官干警的理想信念,加强了党性修养。今年7月,我院作为全市党组织示范点代表接受了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景俊海同志的考察,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向呼秀珍和她的“雷锋家庭”学习等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法官的行为,提升了法官的职业修养,2名法官被共青团市委等十八家单位分别评为“杰出青年卫士”和“优秀青年卫士”。三是加强群众观点教育。深入开展“三查三进三解”活动,全体干警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宣传政策,化解矛盾,提供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市中院共走访群众 709人、征询意见7类204条,进行法制宣传10次,为困难群众捐款35200元,进一步改进了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抓业务建设,强司法能力。司法能力是法官依法履职的基础和保证,中院开展了多项专项活动,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提高法官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新期待。一是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制定了《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开设了法官大讲堂、举办了刑诉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八)、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等专业培训班47期,两级法院参加培训人员达1112人次。二是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组织法官干警对诈骗犯罪、行政案件的执行、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以及审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调研,全市法院先后有630人次参加调研,撰写调研文章584篇,其中73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对近年来全市法院在省级以上刊物或省级以上评比中获奖的60余篇优秀调研文章和学术论文予以集结,出版了《司法实践中的思考与探索·咸阳法官文集》一书,中院已连续八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三是开展“两评查”(即“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专项活动。中院有56名法官接受了庭审观摩,136份法律文书参加了评查并对社会公布,提升了广大法官的业务素质、提升了审判质量、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今年12月15日,省委宣传部和市委宣传部组织省、市17家媒体对我院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采访。

  (四)抓作风建设,强司法形象。法院干警的作风不仅直接体现着法院的形象,也影响着公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市中院通过狠抓作风来树形象,一是以深入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为载体,开展旁听庭审评议活动,坚持从审判程序的细节入手,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强化整改,大力改进审判作风。二是以深入开展“抓作风、优环境、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严明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强化明查暗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0名干警进行了通报批评。三是以创建“文明机关”为载体,引导干警提素质、求高效、做表率、树形象,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提升了队伍的战斗力。

  (五)抓反腐倡廉,强司法公信。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教育逢会必讲,并通过对瑕疵案例和公众满意度进行剖析、参观反腐倡廉图片展、邀请专家学者为法官干警上党课、开辟“廉政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强化了法官干警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加强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将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了《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强化对审判执行等部门的监督;着重制度的落实,下发了《关于廉政制度落实情况专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对各基层法院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检查,今年全市法院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工作失误。

  三、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市中院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新期待,围绕“工作创新推进年”,把好切入点、找准支撑点、找好契合点,努力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以创新服务机制为切入点,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改进服务方式。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将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调至立案庭担任领导职务,并由其中一名同志兼任诉讼服务中心主任,专门负责诉讼服务中心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职能,实行“首问负责制”等便民制度,努力把立案信访窗口建成“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二是拓宽服务渠道。院党组成员带领干警深入兴平市南市镇史名村、礼泉县南坊镇北岭村、秦都区乐育北路社区、咸阳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等农村、社区、企业,广泛征求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提供法律咨询,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强化服务举措。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了“服务型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使创建活动扎实有效,中院对各基层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的调撤率、上诉率、“五进”率等“八率”共14个项目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我院正在对全市43个基层人民法庭进行统一考核,并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法庭进行表彰奖励。

  (二)以创新涉诉信访化解机制为支撑点,促进社会和谐。一是扎实开展“法院院长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制定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约访实施方案》,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抓3至5件信访案件,每月至少安排2个工作日,定时间、定地点,公开接待来访群众。今年3月初以来,市中院各院长接访131案191人。二是开展“两无”(无涉诉信访审判庭、无涉诉信访法官)竞赛活动。促使法官办“精品”案件,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三是健全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了信访通报制度,每半月对全市法院信访化解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排名通报及小结讲评;建立了重大敏感案件诉讼风险评估和办理工作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规范涉诉信访信息报送工作,做到科学预判、主动应对,为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案件的发生奠定基础。

  (三)以创新参与社会管理方式为契合点,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扎实开展了“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创建活动。除各县市区法院在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建立了“法官工作室”、“法官工作站”外,市中院与市国资委、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通知,在市区大型企业、学校、重点工程建设单位以及涉诉信访案件多发区域设立了61个“法官工作站”,指导和帮助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就地受理和审理、执行案件,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二是创新法制教育方式,全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市中院和咸阳市风轮小学共同成立了法制教育基地“红领巾法学院”,针对新入校大学生开展“新大学生认知教育活动”等,向广大青少年宣传法律知识,促使他们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60次,5万余名师生聆听了讲座,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创新社区矫正方式,促进罪犯改过自新。开展了刑事未监禁人员在“新生林”教育基地栽植树木活动,引导、教育、规范刑事未监禁人员,促进他们悔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四、不断强化审判管理,着力提高审判质效

  市中院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上台阶。

  (一)加大案件评查力度,打造精品案件。在坚持对所有案件“即结即评,月评析,季通报”制度的前提下,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等重点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把全面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不断提升评查效果。今年以来,共评查各类案件2376件,其中优秀235件,良好2101件,合格40件,无不合格案件;市中院受理各类审判监督案件58件,同比下降22.67%。加大对基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协助省法院完成了对武功、永寿等8个基层法院上年度已审结的案件进行评查,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全市法院通报,限期整改,提高了全市法院的案件质量。

  (二)加大权力制约力度,确保司法公正。一是强化专业合议庭建设。积极总结推广少年法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工作的先进经验,制定了《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设立专业化审判合议庭的意见》,设立了诉前及立案调解合议庭、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判合议庭等14个专业审判合议庭,努力实现审判的规范化、专业化,中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被省妇联评为“全省妇女争先创优先进集体”。二是规范裁判尺度。深化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改革,细化量刑标准,规范量刑程序,公开量刑过程;统一交通肇事案件赔偿数额裁判尺度,维护法律权威。三是改革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机制,在彬县、礼泉法院试行涉未成年人案件集中审判,统一审理标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加大督办考核力度,提升司法效率。一是认真清理未结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定期通报及督办机制的通知》,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管理。针对重复鉴定,当事人下落不明等严重制约审判效率的客观原因,加强研讨,积极提出措施;对长期未结案,定办案人,定结案时间,定清理方案,定督办领导;每季度对各业务庭室、庭长、副庭长、审判员所办案件情况在党组(扩大)会议上通报,强化督促指导。二是强化绩效考评。市中院对各项案件质量指标进行全面跟踪督察,定期进行通报,目前已发出《审判管理通报》12期。三是狠抓均衡结案。要求全市法院统筹安排办案计划,科学调配审判力量和资源,尽力缩短办案周期,合理确定每季度结案率,不断提高审限内结案率,克服年终突击结案,影响案件质量。

  2013年,市中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以对党、对人民、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努力为建设现代新都市、和谐新咸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陕西咸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