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焦点新闻
咸阳中院认真学习贯彻第20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谋划2013年工作
作者:路晓娟  发布时间:2013-01-04 17:27:12 打印 字号: | |
  • 中心组学习现场
  • 樊云院长组织学习文件
  1月4日,咸阳中院召开2013年第一次党组中心组会议,院党组成员、中层正副职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咸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樊云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了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最高法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院院长安东关于学习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咸阳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转发<兴平市关于六部门8名工作人员上班期间看视频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咸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小锋就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春节前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樊院长指出,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法官干警一要认真学习。当前,十八大精神的学习是我们的首要政治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及即将召开的省市会议精神等,都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入领会精神,明确形势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的要求上来。其次,要认真组织学习好新实施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要在熟悉法律司法解释条文的基础上,重在深刻领会立法、司法解释的本意,学会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灵活运用。二要努力工作。做到“三个始终坚持”:一是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牢固树立公正司法的理念,牢固树立办“铁案”的意识,要通过每一起案件的公正裁判,将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更加注重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及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变化,更加注重审理好事关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类案件,着力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文章,将服务大局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始终坚持为民司法。认真落实好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各项举措,着力推进司法公开,着力破解执行、涉诉信访难题,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求落到实处。三要从严要求。要按照《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要求,约束好自己的言行,坚信司法理念,恪守司法礼仪,坚守司法廉洁,着力维护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尊严,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四要真抓实干。院党组成员及中层正副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尽心尽力抓好所分管部门的工作。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注意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善于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使所分管部门的工作逐年有新起色、新变化、新进步,为咸阳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