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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来长武法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作者: 和平   发布时间:2012-12-27 09:10:31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审判执行管理工作,有效提高案件质量, 12月24日,咸阳中院案件质量评查组在审管办主任曹宝利带领下,来长武法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此次评查以2012年审、执结的刑事、民事、执行、行政生效案件为主,重点是侵权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被市中院发回改判和重审案件,这次活动市中院随机抽取了长武法院50件案件进行评查。

  评查中,曹宝利主任与评查组人员工作纪律严谨,态度一丝不苟。他们对案件审判程序、证据认定、实体处理、卷宗装订等方面详细进行查阅,认真填写质量评查表。据了解,他们将按照《陕西省案件质量评定标准》予以量化打分,随后将与全市其他法院一起进行考核评比。

   反馈会上,评查组对案件评查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一一指出了案件存在的问题。评查组认为长武法院继省高院案件评查之后,案件质量提升幅度很快,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后要继续加强学习,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要加大法律文书的论理分析,对当事人的诉请,论理时要予以交待。要严格实体审查,对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一定要注意细节问题,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长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军表示,长武法院将以“两评查”活动为契机,不断规范案件评查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对此次评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将予以梳理归纳,认真进行分析,通过讲评大会、通报批评、追究责任等方式,积极进行整改,为长武法院案件质量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