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永寿县第二届“感动永寿”道德模范颁奖典礼隆重召开,永寿县法院严永峰同志获“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严永峰同志是永寿县法院行政审判庭一名普通审判员,他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正执法、勤政为民”的工作思路,想方设法解除群众的疾苦,尽心尽力履行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他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对群众的一片赤诚,赢得了当事人和院内同事的广泛赞誉。今年五月,严永峰同志被共青团咸阳市委授予“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先后被咸阳市中院评为“调解能手”,被陕西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多次被评为院内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此次荣获“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是经过推荐、遴选、考察和相关部门鉴定等环节,被县文明委最终审定并公示为“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此次大会共表彰了包括孝心爱心、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助人为乐等十余名道德模范,县文明委对荣获道德模范称号的个人给予了3000元的奖励,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永寿县法院倡导全院同志向严永峰学习,要以道德模范为榜样,提高文明素养,深入持久地运用榜样的力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为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作出新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