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1日上午,三原县人民法院贯彻省高级人民法院田平利副院长来咸阳举行案件质量评查反馈会精神,对该院今年发回重审的12件案件进行剖析和讨论,为来年案件质量的提高打好基础。
此次集中剖析由三原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各业务庭庭长、发回重审案件承办人及全体审判人员参加,会议以省高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所反馈的意见为主导,结合今年以来该院所发回的案件,进行了逐一的讨论。在剖析会上,发回重审案件的承办人对案件进行剖析,从案件争议焦点、证据认定、适用法律、发回重审的原因几个发面入手,尤其对发回重审的原因进行重点的剖析,分析个人在原审中存在的主观因素,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主管院长从思想上、责任心上对审判人员提出了要求,要求审管办对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评查,拿出评查意见指导全院审判工作。最后,该院院长焦鹏同志提出,目前工作当中业务学习不够、程序意识不强、审判管理力度不够是案件质量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这次会议是该院对省高院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意见后作出的一个具体安排,通过研讨会广大审判人员对案件质量应引起高度的重视,各庭在接下来召开的庭务会议上,要研究本庭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以庭室为单位拿出整改意见,要下大力气提高案件质量,从自身抓起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抓案件的质量就是抓法院的根本,案件质量永远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齐心合力把三原法院案件质量推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