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今年9月份,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礼泉法院为未成年人综合审判试点单位,礼泉法院院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决定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单独编号。
11月22日,礼泉法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编号为:(2013)礼刑少初字第00001号,礼泉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少”字编号开始启用。未成年人案件“少”字编号的启用不仅对于发挥审判工作在“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探索建立社区矫治制度、规范少年审判工作、实现少年审判专业化等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