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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积怨酿祸端 巡回调解促和谐
作者:王军军 胡雅丽  发布时间:2012-12-10 08:57:13 打印 字号: | |
  2012年12月6日,永寿县法院成功巡回调解了一起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庭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在场群众拍手称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常宁镇小张村的千刚(化名)与千国(化名)相邻而居,双方因界墙引起争执,互不相让,大动干戈,导致双方均受伤住院,事后常宁镇派出所出警处理,常宁镇司法所也介入调解,双方就相关问题协商未果,千刚遂将千国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拆除强占介墙,支付自己的医药费并赔偿因打架导致的门窗损失。  

  案件受理之后,办案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矛盾争议地,组织双方当事人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到场进行详细勘验,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争辩,也向周围的群众进行全面了解,对案件的基本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当事人双方情绪非常激烈,各方亲属也虎视眈眈,现场火药味很浓,感觉一触及发。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矛盾由来已久,积怨较深,如果仅仅就事论事,案件很难得到妥善处理,遂决定先稳定当事人情绪,耐心倾听双方对过去多起矛盾的诉说,给他们一个倾诉宣泄的平台,并逐一有针对性地进行劝解。

  在经过数个小时的情绪释放后,双方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尤其是感受到法官不畏寒冷地悉心开导,双方同意协商解决。法官于是会同村委会重新测量界墙,认定被告的确多占了原告庄基,在村委会和法官以及众多村民的共同见证下,被告同意拆除自己多占对方的界墙,并愿意赔偿原告医药费。原告与家人商议后,决定放弃医药费的赔偿请求,表示只要被告拆除多占的界墙,各自的医药费各自承担。一起邻里纠纷就此化解,当地群众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安静的村庄重归和谐,这样的结果,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来源:永寿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