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一场大火双方受损 真诚调解再谱和谐
作者:李红元  发布时间:2012-12-07 08:51:57 打印 字号: | |
  在民二庭法官们的心中,如何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他们思考最多的问题。近日,在一起旷日持久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民二庭法官巧妙寻找平衡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凭着自己的智慧和责任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成为全院调解工作又一典型案例。

  2009年9月17日04时50分,咸阳市百货纺织品总公司北大街批零商店(以下简称“北大街商店”)因电器故障引发火灾,不仅将自家房屋及货物烧毁,而且还将柴金兰、张德祥家所办的万通文体百货商店内所有货物及房屋内外的所有物品烧为灰烬,且导致二层砖混小楼水泥炸裂,钢筋外露。事故发生后,柴金兰、张德祥申请咸阳市公证处对所烧物品进行挖掘、清理,对现场被烧情况进行了拍摄公证。审理中,应柴金兰、张德祥申请,经法院委托市价格认证中心对万通文体百货商店财产损失进行鉴定后认定:公证书后所附被毁物品价值418375元,被毁坏房屋价值68196元,两项共计486571元。另经查明,北大街商店所使用的房屋系陕西咸阳商贸集团公司所有。

  本案经渭城区法院审理后,北大街商店不服上诉至咸阳中院,该院审理后因遗漏主体发回重审,渭城区法院重审后,北大街商店又上诉至中院;历时三年多的诉讼,当事人均已疲惫不堪。接到案件后,审判长李红元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陷入了长时间的思考。本案的特殊之处是各方当事人都是受害者,特别是柴金兰、张德祥家因此次火灾事故失去经济来源,生活窘迫,几乎丧失了生活的信心。加之北大街商店因不满公证处的公证,在原审重审后又将公证处诉至法院,使本案的关键证据处在无法确定状态,各方当事人又将陷入漫长的诉讼之中。

  为圆满解决该案,办案法官积极走访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市公证处、市价格认证中心及渭城法院等单位,认真和有关人员进行座谈,详细查阅资料,全面吃透案情,做到了心中有数。厘清头绪后,办案法官多次对各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劝说,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不怕打电话,不怕跑路,不怕吃闭门羹,硬是凭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责任感和为民解困的担当,经过数月的努力,在各方协调帮助下,找到了各方当事人均能接受的平衡点,由北大街商店于调解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赔偿柴金兰、张德祥各项损失304000元整,柴金兰、张德祥放弃其它诉讼请求。各方当事人欣然签署了调解协议,拿到全部赔偿款的张德祥及其爱人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案件至此得以圆满解决。

  这是民二庭法官们办案生活中一张普通的剪影,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辛苦着、操劳着,但却幸福着、快乐着,用自己的一点一滴无声地诠释着头顶上国徽的庄严。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