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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人民法院桥底法庭:提高规范化审理水平 成功审结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
作者:陈冰寒   发布时间:2012-12-05 09:01:28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规范法院法官同志庭审程序,提升庭审驾驭水平及司法审判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 11月21日,在市中院相关资深法官的旁听下,我院桥底法庭规范化成功审理了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既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精神要求,又做到了案结事了,和谐办案。

  十时整,在审判长一声法槌下,侯某某诉邵某某、彭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审理。审判长通过庭审前对案件的充分了解和悉心准备,加之其对案件争议焦点的准确把握,使得案件一直向着调解化的方向进行,庭审气氛严肃又不失平和,最终在近一小时的庭审中,弄清了案件争议的事实,通过明法析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使得该案在一种和谐的氛围下得以圆满审结。

  此次庭审,程序规范,主审法官具有较深的审判经验,法言法语得当,驾驭庭审能力较强,应该说是一次成功的庭审典范。对此,市中院及我院参与旁听的领导、同志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