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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地各法院积极开展“12.4”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2-12-04 14:40:41 打印 字号: | |
  • 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 长武法院普法活动现场
  • 杨凌法院宣传现场
  • 淳化法院普法活动现场

   (旬邑法院 康彦波)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12月3日,旬邑法院组织5名法官深入县城中山街区,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旬邑县委副书记来祯、常务副县长贺建权一行视察了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横幅高挂、展板竖起,法治宣传讲解声从广播中传出……该院法官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现场答疑等方式,向过往的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答疑解惑,吸引了大批群众驻足倾听和咨询。法官们对《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宣传,虽然天气寒冷,但丝毫挡不住该院法官们司法为民的热情,对于现场群众的咨询,法官们都一一予以耐心解答,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
   据悉,这次普法宣传活动,该院共发放诉讼指南、平安创建手册等宣传资料6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问1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长武法院  和 平 )12月4日,长武法院组织干警上街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该院通过设立宣传点,悬挂醒目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活动当天,该院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
   据悉,该院高度重视这次法制宣传活动,精心组织了安排,首先,在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组织刑庭干警深入芋元中学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辅导报告会,500多名师生受到启示和教育,其次在法制宣传日当天向广大群众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发放实用法律资料,接受法律咨询。这一系列活动,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淳化法院  赵婷)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12月4日上午,淳化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组织部分法官上街进行法制宣传。
  活动中宣传人员向路过群众发放印制的宣传单、便民服务手册等,并详尽的介绍了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和预防处理措施,接受人民群众的各种法律问题的咨询,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据悉,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700余张,宣传手册500余本,制作法律宣传展板2块,接受群众咨询百余人次,既充实了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也提升了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 乾县法院  张姣姣)12月4日上午,乾县法院抽调10名法官干警上街进行法制宣传,此次宣传活动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重点,根据十八大提出的司法理念,有针对性的选择整理了“12.4”法制宣传资料,制作了宣传版面,法官干警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并发放宣传材料,确保宣活动在有限的时间内取得实效。
   在宣传过程中,法院干警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认真解答了关于夫妻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法院的诉讼流程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的格式、法院的职能范围和监督方式,同时发放了《法定婚姻要件》、《妇女儿童保护法》、《人民法院诉讼指南》、法官联系卡等宣传资料,并鼓励现场群众通过法官联系卡上的电话及时咨询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希望群众多到法院参观,多到法院了解审判工作情况,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法院与群众的互动沟通,促进阳光司法,实现司法公信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更大提升。
   (杨陵法院 冯佳晨)12月4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在区政府两侧设立普法宣传点,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百姓的手中,受到来往群众的欢迎。
  在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向过往人群及附近居民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解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等。虽然天气寒冷,但法官们热情的服务还是不断吸引众多群众前来咨询。对现场群众的咨询,法院工作人员都予以耐心解答。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杨陵区法院将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开展法律知识送农村、法律知识送社区,努力延伸司法职能。
据统计,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答疑近200余人次,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永寿县法院 王涛 胡雅丽)2012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永寿县法院抽调干警上街进行法制宣传,为群众现场答疑解惑、发放法律宣传资料。
  近年来,永寿法院除了每年扎实组织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外,积极将法制宣传活动和落实司法为民活动紧密结合,针对目前农村法律知识相对薄弱、群众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的实际,专门抽派出民事、行政、立案等业务庭骨干深入辖区乡镇,将巡回立案和送法下乡活动紧密结合,集法律服务和就地立案为一体,巡回于乡镇村组,招手即停、就地立案。在各乡镇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点,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对书写诉状不便的,现场口述记入笔录,当即立案;对一些赡养、借贷、邻里纠纷等案件,下乡法官讲理说法,就地调解;按照院内年初工作安排由主管院长带队深入到辖区乡镇开展送法下乡巡回立案活动,将印制的《诉讼指南》、《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和《诉讼风险告书》及一些常用法律法规散发到当地群众手里,得到各界普遍赞誉,在前三季市上组织的3次满意度调查中,2次位居法院系统第一名。
   
   (泾阳法院  苗佳)2012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二个法制宣传日,泾阳县人民法院法制宣传队来到泾干湖公园北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法制宣传活动以“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推进平安泾阳建设”为主题,活动现场熙熙攘攘,人声鼎沸,我院普法宣传员采用发放文字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展示活动展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开宣传,并发放征求意见表,在普及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更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加深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广泛征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民声、访民意、解民忧,鞭策广大法官干警不断进步,自觉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法制宣传活动如火如荼,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活动20余次,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富裕和谐、生态活力的陕西强县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