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平利带领省院审管办主任葛迪、省院立案庭副庭长高波一行3人赴咸阳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反馈会,通报咸阳8个基层法院案件评查情况。咸阳各基层法院院长、咸阳中院中层以上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咸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小锋主持。
田平利副院长详细通报了对永寿县等8个基层法院2745件案件的评查情况,在充分肯定各基层法院成绩的同时,逐法院进行了中肯详细的点评。田副院长还从共性问题、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及执行案件存在的问题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点评。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田平利副院长从工作责任心、司法能力、基本程序及管理机制等四个方面深刻剖析了案件质量评查反映问题所产生的原因。他要求,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要制定措施,举一反三的抓好整改;要落定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激发工作热情;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效果;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审判工作水平,为促进当时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咸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樊云作了表态发言。樊院长认真分析汇报了案件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明确要求。樊院长要求,要加强宏观层面的审判质量评估和微观层面的案件质量评查,不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樊院长强调,全市法院要珍惜这次评查成果,研究整改措施,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案件质量自查水平,以此次省院评查为契机全面提高案件质量,为全市法院案件质量和审判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