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圆满完成全年执行工作目标任务,为明年执行工作打好基础,11月20日,咸阳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培训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建安、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及各庭处负责人、各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及执行信息管理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主要传达学习了11月7日全省法院执行局长座谈会议精神,总结今年1-10月份执行工作,安排年底的执行工作,讨论明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会上对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各基层法院汇报了今年执行工作情况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传达了最高法院执行工作培训班的有关内容,学习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篇的相关条款;还传达了最高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的有关内容,对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的软件更新情况进行了介绍和演示。
咸阳中院执行局长张建安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张局长传达了省法院执行局长座谈会精神,总结回顾了全市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和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前一阶段的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全市法院下一步的的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张局长指出,各基层法院对全市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要提高重视、不能松懈,应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案件执结率、标的到位率和实际到位率。对最高法院开展的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有未执结案件的基层法院要制定清理计划,明确清理期限,确保活动进度。张局长指出,中院和各基层法院要高度重视执行申诉信访工作,确保涉执信访案件按期全部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化解率达不到100%的法院,省法院将取消该院的“无执行积案法院”称号。各基层法院对信息录入工作要按照要求将进入司法统计的执行案件全部录入,完善执行日志和主体信息。张局长最后强调,要始终坚持能动执行,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法定时限,确保案件公正高效执行。执行实施案件必须经过“四查”、启动执行威慑机制、给予司法救助、征得当事人同意、合议庭评议、审查监督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要切实提高执行案件实际到位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