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3日上午,当事人王某手持锦旗,对三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放弃双休日,诉前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群众矛盾表示感谢。
王某与鱼某本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王某拖欠17万元的货款不能按时清偿,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鱼某将王某的一辆混凝土运输车扣押,同时向三原县法院请求帮助。11月11日是双休日,三原县法院立案庭法官为了及时化解双方矛盾,放弃休息日第一时间启动了诉前调解机制,通过了解本案事实清楚,反复向欠款方谈事实、讲法律,督促其承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日便达成协议,欠款方当场归还了17万元的货款,对方返还了扣押的混凝土运输车。通过此案的及时调解,三原县法院实现了诉前调解机制快捷便利、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同时延伸了法院解决纠纷的功能,变被动为主动,方便了人民群众解决纠纷,切实践行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证了十八大期间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