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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法院:创新司法便民举措 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作者:陈筱曼  发布时间:2012-10-29 16:33:55 打印 字号: | |
  2012年10月25日,永寿县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安排部署深入落实“一村一法官”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工作。会议要求所有干警必须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并一定要将此理念付诸具体行动从而深入人心,要通过下乡调查、电话回访、巡回立案等措施,广泛征询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倾听他们最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宣传人民法院工作职能、认真回答群众的咨询事项。要以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通讯工具,全院总动员,建立驻村法官、院内其他干警与各村电话户,院党组各成员与两代表、一委员的电话联络机制,要求将所有电话户落实到人,每位干警必须认真负责,保证做到不越一户,不拉下一人,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让代表、委员放心。同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在工作中态度不端正,敷衍塞责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会上,永寿法院院长苏俊同志强调:全体干警必须高度重视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且一定要将“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语言要妥帖、行为要质朴,让司法便民真正延伸到每家每户,使法院工作和人民群众期望形成互动的良好局面,从而增强群众对司法公开、公正的信心和满意度。
来源:永寿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