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泾阳县人民法院在县永乐镇邵村隆重举行平安泾阳创建暨“一村(社区)一法官”机制建设推进会,并为法院驻邵村法官工作室揭牌,对平安创建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
会议由泾阳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黎明主持,泾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高中权,泾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仲屹,泾阳县永乐镇党委书记陈涛,镇长房根平,永乐镇邵村党支部书记朱旭出席了仪式并分别发表讲话,泾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粮、刘志辉与部分干警参加了会议。
高中权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当前,由于司法解决纠纷的滞后性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不健全,加之一些司法人员片面理解司法的中立性和被动性,坐等纠纷上门,导致基层发生了纠纷没人处理或不能及时处理,致使一些矛盾纠纷错失了就地及时化解的时机,一些小问题酿成了大问题,一些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引发了严重后果,导致群众越级访、群体访以及缠访、闹访,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一村(社区)法官”工作机制,将人民法院定纷止争的工作职能延伸到诉讼之前,将化解矛盾纠纷的场所从审判法庭移至村庄农户社区,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和基层依法治理,体现了能动司法理念,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在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进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方面的积极探索与大胆创新。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领会和贯彻推进“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迅速跃进,工作上全面落实。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仲屹在讲话中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的关心和支持,向各镇党委、政府、全县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学校、重点企业的帮助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强调,“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是新时期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实现法院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创新实践,是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好机制,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一是要通过法官深入基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或指导、帮助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基层建立群众依法自主协商解决纠纷的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司法的专业化与大众化有机结合,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难题;二是要通过法官经常性深入村组、社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把执法办案变成解民忧、暖民心的过程,有助于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三是要通过法官深入基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中,努力培养一支熟悉社情民意的“乡村法官”队伍,在潜移默化中提高群众法律素养,引导群众树立法治信仰,引领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基层依法监督,依法管理和服务。
随后,该院为邵村村民分发了平安创建宣传资料和环保纸杯,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平安建设真正贴近群众,深入百姓生活点滴。
此次推进会标志着泾阳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会管理进步的系统工程建设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发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协调、督导作用,按照 “广泛参与、重在建设、突出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以镇、村(社区)为依托,以班子成员联系镇、法官分片包村的形式,将全院法官干警分派到全县13个镇、231个行政村、47个社区,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服务。同时,进一步落实我院“坚持党的领导,践行为民宗旨,公正廉洁司法,服务泾阳发展”工作方针,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此项工作为平台,全面启动“一校一法官”、“一重点企业一法官”、“一镇一法律服务组”工作。该院将以“一村一法官”工作为抓手,以此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从而带动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为建设现代开放、富裕和谐、活力生态的陕西强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