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焦点新闻
泾阳法院“皓月·情怀·责任”中秋诗词朗诵会 助推法院文化建设
作者:苗佳  发布时间:2012-09-29 09:34:25 打印 字号: | |
执行局干警表演
  9月27日晚,泾阳县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张灯结彩,为庆祝“双节”,全体法官干警欢聚一堂,一台题为“皓月·情怀·责任”的中秋诗词朗诵会在这里隆重召开。。

  朗诵会邀请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峰,县人大副主任刘青军,副县长马红旗,副县长、公安局长范永显,县政协副主席张芸珊,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养志,县总工会主席丁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学,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何冠雄,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高广进、高中权,县司法局局长李九洲,县电视台台长李刚,以及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原陕西省作协常务理事、著名诗人、作家、县文化馆马林帆老师。

  院党组及全体法官干警踊跃参加了这次盛会,刘仲屹院长、刘志辉副院长饶有兴致地作了朗诵表演,更有多位干警献上了他们《父亲的北方》、《故乡秋月》、《中秋寄语》、《一个法官的梦》等精彩的原创作品。党组书记、院长刘仲屹在会上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各位领导的莅临表示由衷的感谢,对全体干警表达了真挚的佳节祝福。干警们通过一首首饱含深情的演绎表达他们的对中秋佳节的美好祝愿。

  借景抒情是中国人传承千年的习惯,月亮更是文人墨客承载情感的载体。我院举行“皓月·情怀·责任”中秋国庆诗词朗诵会,头顶是一轮皎洁的明月,赏月而生情,由情而生责,有责就是我们国家安宁、社会进步、家庭幸福、个人成长的基础。广大干警通过此次别开生面的诗词朗诵会,同赏明月,共叙心声,增进感情,加强团结,有力提升了法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得“皓月·情怀·责任”这一主题深入人心。

   

   

   

   

   

   
来源:泾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