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樊云受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勇委托,来到兴平对该市的被执行人涉及到政府、部队、村委会的案件的执行进行督查和催办。上午十时许,兴平涉府涉军案件执行督办会议在该市政府会议室举行。参加会议的有咸阳中院执行局局长张建安、兴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兆龙、兴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计德亮、兴平市法院院长安腾若、常务副院长杨鹰、副院长赵刚奎以及兴平法院执行一庭、二庭干警;兴平市消防支队、店张办、西城办、东城办、丰仪镇、汤坊镇等所涉及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计德亮书记主持。
兴平市法院副院长赵刚奎对涉府涉军的7件执行案件的基本案情、执行进度、执行标的以及目前已采取的执行措施、方法逐案作了汇报;兴平市法院院长安腾若对此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做了剖析,并安排、要求院执行局于当日下午召开专门会议再部署此项工作;兴平市政法委书记计德亮逐案在兴平市法院与各被执行部门之间作了执结工作的对接和推进;兴平市委常务副市长刘兆龙表示要以这次执行督办会议为契机,会后促使未执结案件尽快执结,不负上级领导的重托和人民群众的希望。
咸阳中院院长樊云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这次会议只所以叫督办会,是因为这项工作省上、市上已经通过电视电话会议作了部署了。部署了的工作,我们就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樊云院长强调了三点:一是涉府涉军执行案件长期结不了,难以使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满意,难以提高司法公信力,难以使“两率一度”排名靠前。老百姓打官司很辛苦,赢了官司却难以执行,对申请执行人的疾苦应该放到心头。所以说,圆满完成这项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二是在执结涉府涉军案件中党委、政府、部队、法院和社会各界要形成合力。不能把“执行难”问题只放到法院来解决,但法院绝对是执行案件的执行主体,要在动员、促使外部力量支持法院工作的同时,开足法院内部的马力,像王胜俊院长指出的那样“一定要目光向内”,以树立起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为担当,确保逐案完成任务,以此培养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三是兴平市是涉府涉军涉村委会执行案件的“重灾区”。上级党委、政府、法院对此高度重视,无论是兴平法院直接受理的执行案件,还是其他法院受理委托兴平法院执行的案件,只要被执行人在兴平,属于涉府涉军涉村委会的案件,都要想尽一切办法,克服困难,无条件执结完毕这些案件,努力维护生效判决效力和司法权威。对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部门和负责人,要多做工作,搞好说服教育。同时,要发挥司法强制措施的作用,这也是由法院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四是此项工作要实行责任查究制,如果什么单位、部门、人员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得过且过,案件执结不了,对老百姓无全情合理的答付,将追究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甚至予以撤职。
樊云院长最后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使命召唤我们,只有齐心协力,就一定能取得本次涉府涉军涉村委会执行案件圆满执结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