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咸阳中院院长樊云在该院执行局长张建安的陪同下,赴兴平召开现场办公会,督办涉兴平市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兴平市委常委、政法书记计德亮、副市长刘兆龙、市法院院长安腾以及兴平市消防大队等涉案党政机关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兴平市委常委、政法书记计德亮主持。
会上,兴平市法院主管副院长赵刚奎对涉及当地党政机关的11起案件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进行了详细汇报。樊云院长仔细听取汇报后谈了四点意见。
樊院长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这次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党中央、国务院就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专门下发文件,省委政法委、省法院专门就该项工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这是前所未有的,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清积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求和责任。二是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党政机关对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不积极主动履行,不但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同时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动摇了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心,甚至影响了社会稳定。三是法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化解积案。这次全市所有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中,兴平所占比例最大,兴平法院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支持,借势借力,千方百计化解积案。对于以各种借口不履行法律义务,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采取各种方式阻碍、干扰执行生效裁判的,要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坚决维护司法权威,确保为党的政权稳定、社会安定保驾护航。四是对于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樊院长在此借用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勇的原话,即:如果措施不力,对老百姓没有交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参会涉案党政机关领导纷纷表示,一定表示回去后立即向领导汇报,确保限期妥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