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力就是人民群众对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总体评价。人民法院的一切司法活动只有在符合公平正义的前提下,才能得到人民群众良好的、普遍认同。司法公信力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要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最重要的是“正本清源”,司法公正就是司法公信力的源头,司法公正也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司法公正,应包含三个方面,即: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和形象公正。我们常说“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就是法官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办理案件时程序合法,适应法律准确,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才能实现“胜败皆服”和“案结事了”。外树形象就是法官必须注重个人言谈举止和礼仪修养,只有形象公正了,才能消除群众对审判过程和裁判结果上可能存在的怀疑。我结合兴平法院工作实际,就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谈一些浅显的认识。
一、注重法官政治业务学习,提升法官职业素养
当前,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新类型、疑难复杂的案件不断出现,要保证案件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就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我院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两评查”活动,“三问三解”活动和咸阳中院提出的“创建服务型人民法庭”活动,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我们向各庭提出“六个一”的工作措施,即:每周进行一次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进行一次案件分析会,每月在辖区进行一次法制宣传,一次巡回办案,一次不同形式的各界群众参加的征询意见或座谈会,每年进行一次庭审观摩和法律文书展评。通过这些工作措施,不断加强法官岗位培训,提高法官的综合能力。定期召开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研讨会,抓好正在开展的庭审观摩和法律文书评查等活动,以促进和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法官的驾驭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把每一起案件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得当的铁案。裁判文书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裁判文书一定要围绕案件的疑点辨法析理,消除群众对裁判结果、审判过程可能产生的疑惑。以公平、公正取信于民,使司法公信力不断
提升。
二、注重法官个人修养,树立法官良好形象
通过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活动,增强法官对司法的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不断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司法良知教育,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对法官提出“五个规范”的标准,即:法官干警必须语言规范、着装规范、礼仪规范、作风规范、业外生活规范。把规范标准落实到接待、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让当事人一走进法院就有良好的第一印象。要求每名干警对照自己在工作过程中态度好不好,工作细不细,对群众亲不亲,处理问题公不公等,容易伤害群众感情的“平常事”进行自查自纠,查找和解决服务意识不强,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和原因,增进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纪律作风整顿,切实转变法官干警工作作风。坚决纠正态度生硬、推诿塞责等有损司法形象的不良行为。坚决杜绝开庭不准时、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检点、着装不规范、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等问题。法官在工作之余,时时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应处处严于律己,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业外言行,不断提升法官形象。加强对法官干警的人文关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们在法官队伍建设中,坚持了“三个必须”,即:要求各庭各部门每周必须召开一次干警座谈会、每月必须和干警谈一次心、干警家里有事必须进行一次家访。通过经常同干警谈心,缓解干警思想压力。同时对于较困难的干警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帮助。干警家中有亲人生病或去世等,都及时派人去慰问或帮助协调解决,使全院干警切身体会到大家庭的温暖。今年我们对全院干警包括离退休老同志,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体检,加强对法官干警的人文关怀。坚决不让同志们带着情绪上班、带着病上班。解除干警的各种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大家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最高院的“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六个不准”,健全廉政工作制度,树立法官公正廉洁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注重发挥舆论宣传作用,以公开促公正
自觉把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对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报告,求得监督和支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和旁听群众的“调解员”、“监督员”和“宣传员”的作用,加强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和沟通,广泛听取和收集代表和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邀请代表和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和执行活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廉政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法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司法公信力建设夯实群众基础。要注重加强司法公开,增加司法透明度。让当事人打一场“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让老百姓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司法公正。
四、注重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充分发挥案件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作用,通过严格的案件质量评查,使每一名法官在办理案件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质效。全面推动以案件评查为基准的审判质量管理体系,形成审判人员自觉参与审判管理、自觉提高审判质效的良好氛围。要注重加强案件质量,确保案件公正处理。保证每一个案件都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有理有据裁判,真正让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才能赢得当事人和社会的信任。健全完善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对法官的审判质量、工作效率、办案效果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和考核,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岗位培训、经济奖惩等的重要依据,用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推动法官队伍建设。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们只有抓住了司法公正这个源头,在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中,真正做到了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和形象公正,一定能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