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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推进会昨召开
作者:李晓菊  发布时间:2012-09-13 15:20:14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一
  • 会议现场二
  • 政法委书记杨勇讲话
  9月13日上午,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中级法院联合召开了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推进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勇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樊云主持会议。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有关领导,市中级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共约6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白登友宣读了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中院《关于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渭城区委政法委书记邢晓明、秦都法院院长赵贤平、泾阳法院院长刘仲屹分别作了大会发言。

  随后,杨勇书记讲话指出,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是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法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是人民法院贯彻群众路线、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载体,也是提升干部群众法律素养、促进法治咸阳建设的有效途径,凝聚着省高院的政治智慧、贯穿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群结合方针的有益探索,是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提升满意度的有效实践。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领会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迅速跟进,工作上全面落实。

  杨勇书记强调,要以创新的理念和方法,大力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维稳形势需要、人民群众需求和法官力量、法院装备等资源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着力破解收案快速增长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统筹安排,科学谋划,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司法资源。各基层法院要在县市区委领导下,尽快建立与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以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单位的联系平台。9月20日前,要在全市每个镇(街道)和村(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或工作站。要按照党委领导、政法综治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协同的原则,研究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联系村(社区)法官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考核方法和保障措施,建立完善法官工作日志、诉前调解和综治维稳工作台帐等工作档案,规范化地加以推进。

  杨勇书记要求,以思想和业务素质过硬的队伍,积极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要深化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法院干警宗旨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法院干警工作能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法院干警工作作风。要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切实保障“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工作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建设平安咸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根据《实施意见》安排,市上成立了“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由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樊云任组长,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白登友,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小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中院,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的组织机构,并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察,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