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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召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作者:梁瑛  发布时间:2012-09-10 14:31:16 打印 字号: | |
授课现场
  9月10日上午,三原法院“法官大讲堂”举行了第八次授课,由参加咸阳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研讨会的马跃进副院长、民一庭庭长缑培强和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刘红卫进行了专题讲授。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近年来受理数量快速上升,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成为当务之急。在授课当中缑培强同志组织干警学习了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刘红卫同志针对机动车商业险与交强险的运用、公安部门调解协议的效力问题和如何界定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等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马院长通过调研,就本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总结、阐释和强调。培训会现场气氛严肃认真,大家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

  会后,参会干警纷纷表示,本次授课统一了裁判标准、规范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对依法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打下了坚实基础。
来源: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