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阳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能动司法、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多措并举推进“平安泾阳”创建工作,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人民满意度明显上升。
大力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进一步更新干警司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该院紧紧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加强法官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法官干警依法治国和公正司法的法治意识,积极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法官干警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司法活动中处处体现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精神风范。始终站在政法工作成败的高度上,深刻认识加强平安创建、提升“两率一度”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将工作做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在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多做释法说理工作,多从群众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利益问题,努力从一案一事提高司法公信力,从一举一动提升法院形象,从一点一滴提高群众满意度,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赢得社会公众的满意。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提高群众安全感。该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判处缓刑及刑满释放罪犯的回访帮教、监管矫正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创建“新生林”教育基地,将执法办案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不断创新对依法免于刑事处罚、判处管制、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依法使用缓刑等刑事非监禁刑犯罪人员矫正帮教的新路子、新方法、新措施,把对刑事未监禁人员的矫正工作作为提升法院司法能力水平、检验刑罚效果的重要平台,有机融入于刑事审判等各项工作之中。按照“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矫正工作思路,围绕“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泾阳人民法院刑事未监禁人员矫正工作办法》,明确了法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要求。目前,30名刑事未监禁刑人员在“新生林教育基地”共植树400余棵。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形成法院与群众的良性互动。该院以开展“平安泾阳”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入乡镇、企业、农村,学校,借助公判大会、巡回审判、法制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大走访”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法官干警深入村组院落,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广泛征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院领导带领全体干警多次深入基层。在高庄镇修石渡村、舒家村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走访群众2000余户,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求,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协助修石渡村委会制定村规民约,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场次,对党员群众进行党课教育5场次。为修石渡、阜下村15户困难群众送去慰问品8份、现金4900元,为白王镇太白村申请人送去救济金2000元。发放“平安创建”宣传杯50000个。
完善便利利民措施,出台服务措施,切实推进“阳光司法”。该院公开推出了十一项便民措施,变过去的“坐堂问案”为上门、跟踪、全程式诉讼服务,在立案受理、诉讼服务、调查取证、档案查询、公民旁听庭审等方面为群众提供便利。建立健全案件简繁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制定了为泾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十五条意见和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二十二条意见,推出了优化投资环境的十二条措施,开辟了特困群体“诉讼绿色通道”,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西咸新区建设的大局之中,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定位,体现作为,为全力支持、主动服务西咸新区,加快泾河新城建设,做建设陕西强县的积极建设者和有力保障者,该院经过认真调研,率先在全省研究制定了《关于为西咸新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该《意见》从积极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大基础建设、为新农村建设、为产业优化调整、为城乡协调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二十九个司法保障和服务项目,实施目标化管理、实体化运作,为西咸新区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2年上半年,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725件,结案率达到70%,较去年同期上升3.2%,上诉率为9.8%,较上年同期下降2.4%,调撤率为68.8%,较上年同期上升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