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三问三解”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法院工作服务社会大局主题,8月16日中午,咸阳中院院长樊云在执行局局长张锋及相关科室法官的陪同下深入咸阳花神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厂区进行现场查勘,并解决企业的面临的现实困难。
花神公司因筹建陕西天鹤制药有限公司而拖欠建筑工程款本金及利息500多万元,花神公司和天鹤公司拖欠银行借款本息2000余万元。两公司无力清偿债务,被我院依法强制执行。我院对被执行人的土地所有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依法进行了评估、拍卖、变卖,咸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分两次进行了收购。现被执行人对我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提出愿意清偿债务,希望停止对其财产的处置,表示通过对原公司的改制再引进投资扩大生产,继续为咸阳做贡献。
樊院长一行查看了企业生产厂区的基本情况,仔细询问花神公司负责人公司生产情况,分析纠纷形成的起因,听取了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樊院长表示法院一定会妥善处理,使企业尽快走上良性发展道路。今后,法院将会一如既往地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依托审判工作,主动为企业发展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