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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召开公判执行大会 全力推进“平安咸阳”创建
作者:殷春波  发布时间:2012-08-03 11:31:32 打印 字号: | |
  • 公开宣判大会现场
  • 咸阳中院院长樊云主持大会
  •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勇发表重要讲话
  为了严厉打击暴力刑事犯罪、震慑犯罪分子,维护咸阳地区社会稳定,推动“平安咸阳”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8月3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咸阳市中华广场召开公开宣判执行大会。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勇,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及县区等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了公判大会。大会由咸阳中院院长樊云主持,近千名群众旁听了此次公开宣判活动。

  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杨勇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杨勇书记指出,今年以来, 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进行“四打击三整治三防范”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收刀缉枪治爆”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果,维护了全市大局的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不断提高。杨勇书记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维护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坚决贯彻“两见警”方针,有效遏制和杜绝“两抢一盗”等案件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要自觉投入到“平安咸阳”建设中来,积极支持、大力配合政法部门履行职责,为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创造条件。要下大气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共同建设现代新都市、和谐新咸阳!

  公判会上,咸阳市两级法院分别对张鹏抢劫、盗窃案、郭强故意杀人案、刘瑞等两人抢夺案、姜恒恒等3人盗窃案、王锁等两人贩卖毒品案共5案9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判处抢劫、盗窃案罪犯张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故意杀人案被告人郭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刘瑞等7名被告人二年八个月至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宣判会后,咸阳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命令,将罪犯张鹏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通过这次集中宣判活动,沉重打击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充分体现了咸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的坚定决心。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打击了犯罪,振奋了人心,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