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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法院“五个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 谢瑾 张姣姣  发布时间:2012-07-31 14:42:05 打印 字号: | |
  在“八一”前夕,乾县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副院长张国庆对各庭室党风廉政建设暨公正廉洁司法情况作了通报,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以“五个落实”不断强化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长和主管副院长、各主管副院长和主管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责任分解表落实责任,确保各庭室任务到人,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法院实际,组织好半年、全年全院干警集中述职述廉工作,采取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的形式,各部门负责人向院党组集中进行述职述廉,由全体干警进行评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工作落到实处,收到预期效果。

  落实廉洁司法教育,积极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完善法院开展司法廉洁育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干警撰写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心得体会,将每一次学习的笔记和心得体会存入干警的个人业绩档案,形成量的积累和质的突变,逐步形成法院廉洁司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坚持开展“廉政读书月”活动,每月确定一至两条廉政警示用语,在审判大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不断营造法院廉政文化氛围,使干警时刻得到警醒。

  落实司法行为规范,优化保障投资发展环境。坚决贯彻执行最高院颁布的《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和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防止法官私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坚决贯彻执行最高院颁布的《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人情干扰的若干规定》,排除人情和关系的不当干扰,防止人情关系对审执工作造成影响。认真落实司法公开,及时公布各类裁判文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质询和监督;发挥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的职能,按照制定的《案件评查管理办法》、《审判质效考评办法》,对全院当月所有办结的案件进行全覆盖检查,每月就评查结果向全院发出案件评查通报,以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认真开展案件审理观摩评比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庭审观摩,确保廉洁司法、阳光司法。

  落实纪检监察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量化考核办法》,将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纳入全院目标任务考评体系。加强廉政监察组织建设,按照《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要求,在法院实施廉政监察员制度,在各业务庭和重要职能科室设立廉政监察员,由监察室和所在部门实行双层领导,保证日常监察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干警着装和警车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树立法院机关和法院干警良好地司法形象,有效杜绝警车私用、滥用现象。在院机关和院网站设立法官违法违纪投诉中心,院领导及时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干警进行查处、诫勉谈话,以便始终保持法院队伍的纯洁性。

  落实管理创新,积极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由纪检组、监察室对每月所有办结案件随案廉政监督卡进行统一收集,并随机收取20%案件进行电话回访或当面走访,及时跟踪调查,掌握反馈信息,建立依靠廉政监督卡为载体和群众访问相结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案件审理流程规定和案件审理网上进度查询相结合,运用“制度加科技”的方法,对重要办案节点和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有效杜绝违法规定超审执限案件现象发生;积极开展“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制度,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增加特邀社会廉政监督员人数,切实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构建好内外衔接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来源:乾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