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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奔波维企权 追回欠款三百万
作者:胡海军 刘飞雪  发布时间:2012-07-31 10:45:23 打印 字号: | |
  7月25日,长武法院亭口法庭深入淄矿集团亭南煤业有限公司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额高达33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长武浩源洗煤有限公司(化名)同意在2012年8月31日前分三次向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全部款项,并当庭向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偿还案件款50万元。在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昔日的合作伙伴重归于好且再次携手合作。

  2012年1月9日,长武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标的额达33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长武法院从促进县城经济健康发展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本案的审理工作,案件受理后,针对被告企业停产且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的情况,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军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要求办案人员严格按法定程序全力以赴审理此案,切实维护我县重点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刘军院长的指示,办案法官没有简单的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而是采取各种方式查询被告企业的实际情况,当得知被告法定代理人在外省投资新的企业时,在院内经费不宽裕的情况下,刘军院长指派副院长杨东选、亭口法庭副庭长胡海军到山东等地寻找被告法定代表人,时值7月初,主管院长带队领办案法官不顾酷暑炎热,远赴山东多地寻找被告法定代表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联系到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在查清被告企业现状后,从法律方面对其阐述利害关系,多个角度给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做工作,让其明白;欠账还钱,天经地义,且该笔债务不能清偿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合作,被告企业就将倒闭,被告将会因此失去信用。同时向原告方做调解工作,使之看到不作让步,该笔款项将会面临分文不归的危险,原告放弃了利息。办案法官的真诚与设身处地地为原、被告着想的精神,终于打动了原被告,双方又坐在一起,达成了以上调解协议。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办案法官的一片苦心终于有了回报,看到这已拖了两年多的欠款纠纷得到顺利调解,原告亭南煤业有限公司的领导激动地说:“企业是县域经济腾飞的左膀右臂,法院便是企业和人民的守护神!我们更有信心加大在长武的投资力度,为长武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