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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与咸阳军分区政治部联合制定涉军维权案件实施意见
作者:路晓娟  发布时间:2012-07-27 15:11:50 打印 字号: | |
  7月25日,在第85个建军节即将来临之际,为了更好的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军营稳定,增强法官、法院与人民子弟兵之间的鱼水情,咸阳中院与咸阳军分区政治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审理涉军维权案件的实施意见》。

  根据该实施意见,咸阳中院和咸阳军分区政治部成立联合涉军维权案件协调小组,咸阳中院院长樊云担任组长。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负责涉军维权案件监督指导、涉军维权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其他协调工作。

  意见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在立案庭设立专门的“涉军维权立案窗口”,要建立“涉军维权法律工作站”,主动上门服务。要加强对重大疑难涉军案件的风险评估,加强涉军案件质量评查,要优先执行审结的涉军案件,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可以成立涉军案件专门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军案件。

  意见还要求,中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努力化解涉军矛盾纠纷,促进军民团结,为人民军队履行使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