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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日行百里为劳工索回薪酬依法保障年老人合法权益
作者:王小平  发布时间:2012-07-20 09:25:08 打印 字号: | |
  7月18日一大早,旬邑法院太村法庭来了两位满头白发的老人,他们那惆怅的面容已经告诉法庭工作人员一切,两位老人是甘肃省正宁县永和镇董村村民王印文(化名)和李志民(化名)(陕西省旬邑县与甘肃省正宁县相邻),法庭工作人员认真接待:“你们来这么早,有急事吗?别着急慢慢说、、、、、”。

  我们来法庭是要起诉王肖华拖欠劳务工资一事,法庭法庭工作人员当即与法院立案庭取得联系,并及时办理了立案手续。10时许法庭3名同志驱车赶往一百公里的王肖华施工工地旬邑县马栏镇转角朱家店村。经过1个多小时的行程,当办案法官到达工地时,被告王肖华人不在工地,而且被告听到消息后,又躲而不见。办案法官经做村民工作找见被告,办案法官对被告王肖华进行严厉批评和法制教育,被告认识到自己违法事实,同意支付两位老人的工资。但在算账时因工价发生分歧,办案法官又询问其他工友工价是多少,以同工同酬计价,被告王小利不同意,因为两原告人老体力不如其他员工,不同意按其他员工计付工资,一时调解陷入僵局。这时已是晚上22时,两位原告也没有有效证据,只是原、被告口头说的工价,没有书证,办案法官对被告再次进行法理的说服,最终双方同意法庭调解意见,达成一致协议,被告立即支付两原告劳务费人民币2500元。

  两位原告感激不尽法庭同志,邀请去饭店吃饭,办案法官坚决拒绝,这是我们法官份内的工作,并用车将两原告送回家中。两位原告激动地说“你们真正是为人民办事的人民法官,非常感谢你们法官、感谢旬邑县人民法院!”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