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妻子离家出走,维系了24年的婚姻名存实亡,永寿法院法官用一天的时间帮助他们走出了困境,双方当事人感激不已。
2012年7月10日11:20,永寿县监军镇干堡村村民苟晓明(化名)匆匆走进永寿县法院立案大厅称:妻子李红侠(化名)已离家出走好几年,如今因为娘家有事突然归来,自己的一双儿女她再次出走守在跟前不敢离开,他们的婚姻名存实亡,遂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法院及时予以解决。
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永寿法院立案庭同志第一时间核查材料,办理了立案手续,同时与办案庭同志联系,将简单案情予以说明,了解到情况后,办案庭同志不顾酷暑炎热、顾不得吃中午饭,带上案件相关材料迅速赶到被告位于永寿县甘井镇的娘家,见到了被告。
顾不得舟车劳顿,案件承办法官迅速投入工作状态,经与被告谈话,了解到其也认为婚姻名存实亡的想法后,法官从孩子的角度、家庭的角度、社会的角度跟她阐述做人、做父母、做子女应负的责任,经过法官不懈努力下,在电话和原告沟通后,双方就子女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了一致,困扰两人五年之久的问题婚姻得以圆满解决。
当日下午一上班,院印还未干透的调解书已送达至双方当事人的手中,问题能得以如此顺利迅速得解决,当事人连称想不到。
为了达到案结事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永寿法院的干警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不懈地努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