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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民一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荣获“全省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
作者:路小娟  发布时间:2012-07-10 10:57:03 打印 字号: | |
  6月20日,咸阳中院民一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被陕西省妇女联合会评委为“全省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咸阳中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成立于2010年4月9日,是全省首家专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法庭成立旨在依法审理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大普法宣传,引导社会对妇女、儿童这一弱势群体权益的关注和保护。咸阳中院专门抽调三名业务能力强、具有经验、富有爱心的女法官组成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人身权、财产权、劳动权等案件,她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妇女儿童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的法官们立足本职,勇于进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公正与效率”的真谛,该合议庭自成立以来,其成员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