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泾阳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提请的拟任18名人民陪审员议案全票通过,近日泾阳法院对新任陪审员及时进行岗前培训。
此次培训会除18名人民陪审员外,法院全体中层干部、全体班子成员悉数到场参加,培训内容丰富,涉及面广,由不同岗位的人员分别进行了培训,共涉及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沿革、概述,陪审员权利义务、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的司法礼仪、陪审员的考核奖惩、陪审员在弘扬司法民主中的作用以及审判实务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政工科科长徐民芳领学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泾阳县人民法院陪审员制度》,使人民陪审员明确了自己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副院长刘志辉向各位人民陪审员介绍了我院工作概况,就审判实务知识对人民陪审员做了专题培训。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就刑事、民事、行政不同类型的案件审理中疑点进行了分析培训。院长刘仲屹就弘扬司法民主、发挥人民陪审员纽带桥梁作用、群众监督作用进行培训。新任命的十八名人民陪审员听后耳目一新,收益匪浅,此次培训会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培训会上人民陪审员代表王建国、张艳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今后走上审判台就要履行陪审职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自身优势,怀着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尽快适应法院的工作环境,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弘扬司法民主,担当起人民赋予的重任。
最后,院长刘仲屹对陪审员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热爱审判事业,忠诚法律。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三是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促进司法公正;四是发挥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桥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