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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纠纷法官真情打动 圆满调解兄弟握手言和
作者:闫亚君  发布时间:2012-06-29 15:01:18 打印 字号: | |
  6月28日,咸阳中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化解了当事人多年的积怨,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王顺与王成(均为化名)系堂兄弟,就双方祖遗宅基地从1984年起就发生纠纷,多年来一直为此争议不休,导致双方积怨不断加深。因王成在该争议宅基地上建房,2010年3月30日,王顺向彬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成返还侵占的宅基地。彬县法院裁定驳回了王顺的起诉。王顺不服,提起上诉。市中院经审理后撤销了该裁定,指令彬县法院进行审理。2011年11月15日彬县法院作出判决后王成依然不服提起上诉。

  民一庭办案法官接到该案后,经过认真细致阅卷和庭审后发现,王成在该宅基地上建房,且已居住生活,王顺要求其拆房已不现实,只能通过现金赔偿方式解决问题,本案只能通过调解,才能化解双方多年来的纠纷。

  面对两个脾气同样倔强的老人,调解工作很难进行,由于多年来的积怨,村委会、法院也曾多次做过大量的调解工作均无济于事,以致于他们无法坐到一起。看到这种情况办案法官采取逐个交谈的方式,从案件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父亲系亲兄弟角度,耐心细致讲法律、话亲情。由于当事人远在彬县,年龄也都超过60周岁,来一次咸阳不容易。办案法官不得不用电话和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打就近一个小时。在多次的沟通之后,两个老人终于打消了疑虑,同意调解。

  2012年6月28日,合议庭成员李春丽、闫亚君、席晓颖赶赴彬县,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王成当场给付王顺6000元,双方纠纷了结。该案的调解,为当事人多年以来纠缠不清的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也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