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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细雨化纠纷
作者:李 若 冰  发布时间:2012-06-04 15:23:47 打印 字号: | |
  人常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礼泉县赵镇村民李双双(化名)与丈夫王建林(化名)1990年11月依法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儿子现已成年工作,女儿尚在读书。因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原告李双双曾先后两次向县法院起诉离婚,但均因被告王建林不同意离婚,且孩子年龄尚小等原因,法院判决驳回李双双的诉讼请求。自2011年法院判决后,双方一直分居至今。2012年元月,李双双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礼泉法院受理此案后,办案人员经多次电话联系,王建林均拒不到庭,期间派其姐姐到庭告诉办案人员说,王建林出去寻找儿子,现下落不明。办案人员去王建林家寻找,不想又遭遇闭门羹,当办案人员了解到,其本人就在家中,并未外出时,即联系到本村村干部,向村干部了解双方的婚姻关系,经座谈在得知双方当事人性格差异确实明显,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王建林只是出于情面及孩子考虑,不愿意离婚的真实情况后,办案干警即邀请村长季某某参与调解,做被告人的思想工作。开始,王建林为了拖延时间,通过村长表示因孩子升学,申请将开庭时间延期,合议庭经合议,同意了王建林的申请。不料5月10日,村长季某某带领双方当事人到庭,双方经过交谈,均同意调解离婚,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庭后,双方当事人开诚布公地进行了谈心,王建林坦宽,他本来就不打算积极应诉,是办案干警和村干部的热情、耐心、宽容感动了他,离婚,是他对妻子的另一种爱,是他作为男人的责任。李双双也对以前的恩恩怨怨一笔勾销,双方虽已离婚,但共同抚养教育孩子,是双方共同的责任。他们都对村干部及办案干警表示感激,并真诚邀请所有参与调解人员与他们共聚一桌,以表感谢。
来源:礼泉法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