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9日,永寿县人民法院院党组一行在院长苏俊同志的带领下,对被列入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常宁法庭进行了初步检查验收,并提出了具体整修意见,促使法庭建设进一步达到上级法院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
为了充分体现法庭作为国家司法活动的公共场所和国家司法文明标志的特点,满足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有关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进行诉讼活动,以及国家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需要,永寿县法院依照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二类标准对常宁法庭进行建设,并根据自身情况对法庭建设进行了全局谋划,合理配置,在法庭风格、建设规模、区划布局等方面,均严格执行《标准》要求,力争实现法庭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庄重实用的目标,常宁法庭占地2.5亩,目前法庭建筑面积585平方米,投入使用后能够充分确保审判活动顺利进行。
苏俊院长在对法庭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和体验后,对法庭院落的铺设、区域的规划设置、法庭的徽标尺寸、法庭内外的绿化、下水的处理、墙体颜色等均作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并要求施工人员一定要注意安全,在开好头的基础上收好尾,力争使常宁法庭在充分保障审判顺利进行的基础上成为马坊镇一道亮丽的风景。
近年来,永寿县法院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积极争取设备和建设资金,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物质基础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法院建设不断向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迈进。2011年新征建设用地地5.7亩,再加上原有办公用地共7亩,解决了锅炉无处装,燃煤无处堆,车辆无处放的问题;仪井法庭经过重建后已投入使用,常宁法庭内部装修已经完毕,正在等待验收;目前全院干警人手一台电脑,审委会委员人手一台笔记本,在08年年初在全市法院率先开通了视频会议室和广域网;永寿法院还为家在家在外地的干警专门开通了周末班车,解决了干警下班后乘车难的后顾之忧,使干警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院内形成了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局面,干警们对法院的前景充满了憧憬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