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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团市委、陕科大,彬县团委联合举办预防青少年犯罪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活动
作者:王葆  发布时间:2012-05-30 10:02:31 打印 字号: | |
  • 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活动现场
  • 广大师生认真观看模拟表演
  • 彬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谢蓉讲话
  • 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活动现场
  5月29日,由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市委、陕西科技大学主办,共青团彬县县委承办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活动在彬州剧院举行。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南文光,团市委学少部副部长顾李斌,陕西科技大学法律系主任王博,彬县县委宣传部部长谢蓉以及全县各学校团队干部、城区初级中学学生52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陕西科技大学法律系学生精心筹划,挑选一个贴近中学生生活的学校附近抢劫中学生案件为背景,经过一个月的模拟训练,使一个多小时的精彩模拟表演吸引了广大师生认真观看。

  在模拟法庭开庭审理结束,彬县县委宣传部部长谢蓉讲话,首先对这次预防青少年犯罪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其实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显出低龄化趋势。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既是一项着眼未来的“希望工程”,也是立足当前的“民心工程”,更是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需要。搞好此次预防青少年犯罪模拟法庭活动,对于提高全县广大青少年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最后,谢蓉要求,全县广大青少年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制教育活动,更多地了解法律程序,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从而提高学法、懂法、守法的能力,提高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和技能,做懂法、守法,敢于拼搏,奋勇创新的栋梁之才!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