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关系要好的邻里因琐事发生打架,因而反目成仇对簿公堂。5月24日,乾县法院城关法庭经耐心调解,终使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殷江与殷国强系邻居,昔日两家关系十分要好。2011年9月30日,因殷江的两棵柿子树长在殷国强家门前双方发生争吵,进而引发打架。殷静涛(殷国强之子)闻听后赶回家将殷江打伤,致使殷江花费医疗费3200余元。后公安机关对殷静涛殴打他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殷静涛扬言要报复殷江一家。2012年4月13日殷江诉至法院,要求殷国强、殷静涛父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5000余元。同年5月4日殷国强也诉至法院,要求殷江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乾县法院受理两案后,鉴于双方系邻里关系,往日关系一直要好,办案法官遂决定先行调解。为了使此纠纷得以调解,办案法官及时与村委会负责人联系,了解了两家发生矛盾的焦点后,首先采用拉家常的方式消除当事人对法院的戒备和排斥心理,再从侵害他人人身健康权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性方面解释法律规定,从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等方面列举实例逐个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2天耐心的疏导、教育,终使双方认识到自己的偏执和不理智,同时愿意相互道歉和赔偿。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殷国强、殷静涛赔偿殷江医疗费2600元。殷江对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表示放弃,并挖掉长在殷国强、殷静涛家门前的柿子树。
该案的调解处理,既使个案矛盾顺利得到了平息化解,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谐,也有力地推进了当地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