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法院把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从群众看得见、日常用的上、工作离不开的小事抓起,让干警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归宿点和落脚点。把亲民、爱民、为民、利民活动延伸到偏远农村,延伸到田间地头,延伸到机关学校。他们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活动新举措,深受群众欢迎。
一是开展送法下乡。由于农村“三养”案件、“三农”案件递增,农民群众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得不到及时保护。该院组装便民法律宣传车,印制横幅、标语等宣传资料,深入企业、厂矿和农村,以案讲法,向群众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依法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是增设便民服务台。为了改变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印象,该院在经费紧缺的情况下,投资20多万元,建设标准化多功能立案大厅,增设法官“导诉”服务台,配备了休息座椅、饮水机和急救药箱等便民设施。由退居二线且有工作责任心的老庭长或老审判员轮流值班,把来访当事人引领到各业务庭办公室,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三是成立流动法庭。该院坚持审判工作“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进学校、进农村”的同时,又成立了流动法庭,主要上门受理要求赡养和自身有残疾、行动不便投诉电话的案件,办理起诉、立案等有关法律手续,择日就地或就近开庭审理。对行动不便、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在车辆、生活等诸多方面尽量予以帮助和照顾,使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是政策上倾斜。对家庭生活困难、无力缴纳案件受理费的当事人,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减、缓、免”费用手续。还积极争取专项特困救助资金,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
五是审理上优先。对追索赡养费、抚育费和劳动报酬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审判员担任主审法官。为了确保案件的公开、公正性,该院还向社会各界公布了监督电话,完善了监督措施,严防讲形式,走过场。
今年以来,该院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33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向当事人“减、缓、免、退、”诉讼费3.5万元,结案率达到92.5%,平均案件的调解率达到75%以上,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