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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开庭汇聚民意 触动事主启发群众
  发布时间:2012-05-10 10:44:14 打印 字号: | |
  • 庭审现场
  • 庭审现场的旁听群众
  2012年5月8日上午,渭城区人民法院窑店法庭在辖区渭城街道办事处龚东村以“五进”形式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史凡涛诉被告邵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各级领导、人大代表及当地群众50余人参与了旁听,咸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庭审进行了现场报道。

  本案中,原告诉称2011年10月到11月间,被告租用原告挖掘机二台在咸阳市联盟一路干工程,双方约定租金为每小时170元。2011年12月16日,被告给原告出具欠条2张,表明租用原告挖掘机共448个小时,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其租金76160元。被告辩称,原告并非挖掘机车主,而是从中牵线的人。被告与车主协定挖掘机每小时的费用为150元,而且每日应扣除预热时间半小时,所以原告主张的单价与事实不符。同时原告也未扣除预热时间,按照每天半小时计算,应该扣除的时间为30个小时。所以原告计算的租金总额不对,应该是66750元。另外,2012年1月18日,被告已给付原告租金50000元,故双方之间的差额仅为16750元。

  庭审进行得激烈而有序,原被告双方就本案争议的焦点,即:当时约定的租金是150元还是170元;是否应从总工时448个小时中减去45个小时的预热时间;被告是否已给付原告50000元租金这三个方面展开激烈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双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但因分歧较大,庭审中双方虽有调解之意,却未能达成调解协议。随后法庭宣布休庭。

  休庭后,在法院领导的主持下,参加庭审的当事人和旁听的人大代表及当地群众就刚才的庭审进行了一场开诚布公的座谈会。与会的各位人大代表和当地群众首先对法院此次的“五进”活动表示了热烈的欢迎,认为对农民群众帮助很大,提升了群众们的法律素质,让人民了解了法院的办案流程,对以后群众处理自己的法律问题助益很大,希望法院以后经常举办类似的活动。其次,对于本案的当事人,各位人大代表和与会群众希望双方能本着以和为贵的心态,心平气和得处理面前的争议,积极主动地配合法庭处理此案,尽量在法官们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虽各退了一步,但这也减轻了自己的诉累,将矛盾争议消灭在了萌芽状态。群众们亲切朴实的话语、现场亲友拉家常般的氛围深深触动了双方当事人,刚才庭审中剑拔弩张的架势不见了,紧皱的眉头解开了,双方纷纷表示愿意在法庭的主持下继续进行调解,并且最终达成了初步的调解协.       

  人民法院举办“五进”活动是司法为民指导思想下的一项具体举措,就是要求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深入基层倾听民意、汇聚民意、体现民意,在公开审判活动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在与基层群众零距离的接触中树立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工作意识。就如以为在场旁听的农民群众说的那样,“这种开庭方式真是好,我们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过法庭和法官,这让我们感受到了什么是司法为民,真是拉近了人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
来源:渭城区法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