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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闯检将执勤民警撞到致伤 妨害公务何某行为依法受惩处
作者: 张俊亭  发布时间:2012-04-26 12:09:01 打印 字号: | |
  4月23日,被告人何某妨害公务案经武功县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终结,何某妨害公务的行为依法受到了惩处。

  2012年2月14日晚8时许,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人何某驾驶的奇瑞牌桥车,由南向北行至武功县西宝高速路口转盘处时,明智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其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强行闯检,将执勤民警宋某撞倒致伤后逃离现场。何某当月16日投案自首,并于当日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武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5日被依法执行逮捕。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无异议,且在法官的以法明理下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八千元。鉴于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并对被害人的民事部分给予了经济赔偿,且被害人及其所在单位武功县交警大队亦作出了书面谅解,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等情况,判令何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来源:武功法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