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养儿防老,多子多福,可是生育了三子四女,今年98岁的陈刘氏(化名)却没有享受到多少幸福。
陈刘氏共有7个子女,丈夫已去世30余年,二女儿也已去世,平时除二儿子照顾外,其他5个子女对她是不闻不问。随着年事已高,她双耳失聪,双眼失明,耄耋之年无人赡养,这让她很是伤心,一气之下,她把6个子女告上了法院。
2012年4月18日乾县法院受理了此案,该案由阳洪法庭审理,办案法官在同情老人的遭遇的同时也替老人着急,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处理此案。第二天找到村委会工作人员,了解案件情况,并到六个儿女家中送达应诉手续,虽经法官多次做思想工作,但每个人都指责他人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对自已赡养之事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官见调解时机未到,于是另行约定调解时间。20日、21日正值周末,法官放弃休息的时间,第三次到六被告家中,找到被告的两个外甥,利用亲情做调解,法官适时讲法理、讲案例,告知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最后在法官、村委会及被告的两个外甥三方的合力下,六个子女终于达成一致协议:由二儿子照料老人的日常生活;其他5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
当法官把老人的六个子女叫到老人床头前一一给老人认错时,老人激动的说“多亏公家的人啊!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法官寄语:“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禽兽尚知礼义,人类岂可丧德?古人云: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其实,人们都有双重身份,既是子女又是父母,自己的行为会教育、感染着下一代,赡养老人,让老人生活得很好,这是一个人的做人美德,不孝子孙仍然会被世人所唾弃,也有可能会触犯法律,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