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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法院民二庭异地调解十二万元民间借贷案件
作者:张维  发布时间:2012-04-19 08:55:16 打印 字号: | |
  4月17日,三原县人民法院民二庭两名干警赶赴甘肃省庆阳市环县成功调解王锋(化名)诉王冬(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为原告挽回十二万元的损失,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0年3月原告王锋的女婿在被告王冬的工地包小活,被告称向原告借款10万元用于工地资金流转。3月20日原告通过在亲朋处借款5万元后,还在信用社贷款5万元,借给被告。并约定还款期限为一年。之后借款到期,被告确下落不明,原告多出查找,没有被告音讯。原告是三原县塬区60多岁的老汉,平时并无其他收入。现在被告下落不明,债主及信用社却来催债。原告万般无奈诉讼来院,请求被告立即清偿原告借款10万元及利息。承办法官在细心听取原告的诉说后,发现原告女婿称被告王冬去年曾在甘肃省庆阳市环县承包装修工程,出事公安局也找被告。承办法官掌握这一线索后,立即与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联系查询被告承包工程的问题,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称,被告在其县承包装修工程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告王冬已被其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被告家属正在积极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承办法官掌握被告的情况后,立即出发赶赴甘肃省庆阳市环县与被告王冬接触后,耐心的对被告作思想工作,通过以理说法,换位思考的方法使被告明白原告的处境。被告王冬对该笔借款事实无异议,并表示积极偿还该笔借款,最终原、被告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来源: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王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