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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庭审进校园取得良好效果
作者:文/刘宏刚 图/王葆  发布时间:2012-04-16 10:49:57 打印 字号: | |
  为增强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4月12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公开审理一起持刀抢劫出租屋刑事案件,法学院200余名师生旁听了庭审。

  该案被告人杨新静多次伙同他人在凌晨针对城中村出租户的单身女性持刀进行抢劫。通过该案庭审使法学院同学能真实感受所学法律在实践中得真实运用,并提高了同学们对校外出租屋的安全防范意识。

  庭审后,少年法庭法官及公诉人与法学院师生就当天的庭审及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座谈。座谈中,同学们就学习中所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与法官及公诉人进行了交流学习,使同学们更加理解了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的差异,促进了同学们对法院的了解。

  法学院的同学纷纷表示,审案进校园、法庭变课堂,形象直观,受益非浅,使大家熟悉了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提高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