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泾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仲屹、副院长左锋率执行局局长张剑斌、执行一庭庭长许永涛、综合办公室主任李晓义一行深入兴隆镇太白村,走访执行申请人家中。
一进到申请人吕某的家中,吕某的母亲便一眼认出了多次造访的张局长,热情地招呼客人落座。申请人吕某系泾阳县兴隆镇太白村村民,曾在被执行人所办煤矿挖煤,因坑内发生塌方,致吕某重度伤残,瘫痪在床,被执行人远在山西,案件执行困难重重。吕某数度住院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有恶化的趋势,一家五口本靠养猪勉强糊口,还要支付两个孩子的学费,现在巨额医药费又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
刘仲屹院长与吕某及其家属亲切交谈,详细询问了吕某的病情和身体恢复情况。了解到申请人生活上确实存在各种实际困难,刘仲屹院长代表泾阳法院为申请人送上司法救助金,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
刘院长嘱咐吕某道:“你们一家的坚强从容很使我感动,你要配合治疗,好好恢复,法院一定尽快追回执行款,破解执行难题,尽我们所能为咱们群众排忧解难。”吕某一家连声道谢,感激之情难以言表。吕某的母亲激动地说:“县法院真是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我们感恩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