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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法院为判决书“穿新装”
作者:李咏梅 王为之  发布时间:2012-03-29 09:38:43 打印 字号: | |
  • 加封面判决书样式
  • 法官向当事人发放加封面判决书
  为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体现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庄严性。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党组经过充分酝酿,决定在该院率先采用“判决书封面制”,即为判决书加装封面。

  3月27日,该院加装封面的判决书正式实施。判决书封面由国微图案、法院名称和裁判文书名称三部分组成。判决书封面为对开型,采用国际通行的A3封面纸印制,背景为淡黄色。封面上方居中位置为红色的国微图案,表明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公正无私地行使审判权,充分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公正性。法院名称置于国微图案正下方居中位置,为醒目的黑色宋体字。判决书名称置于法院名称正下方横排居中。判决书内容粘贴于内。

  加装封面的判决书发放对象仅限于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和公诉机关,即给当事人送达的判决书一律加装封面,其他人员和单位需要领取的,可向本院提出申请。同时法院对加装封面的判决书不另行收费。

  据悉,首位领取加装封面判决书的当事人感叹到:“人民法院为判决书 ‘穿新装’,不仅美观大方,使判决书更易保存,同时也充分彰显了司法的权威严,树立了法律的权威 。”
来源:秦都区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