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 思想建设
渭城法院:法律淡漠受处罚“五进”普法效果好
作者:段存禄  发布时间:2012-03-29 09:17:15 打印 字号: | |
  3月22日上午,渭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在渭城区正阳办事处一养殖场内对咸阳市环境保护局渭城分局申请执行渭城区顺鑫养殖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被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案公开举行听证会。

  近年来,农村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养殖户大量增加,多数养殖户普遍存在着法律意识淡漠,不注重环境污染的问题,2011年以来咸阳市环境保护局渭城分局对辖区的多家养殖场、屠宰场企业先后处以2万至4.8万罚款,对其中九家养殖场、屠宰场的罚款行政处罚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渭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针对目前农村的养殖场、屠宰场经营户普遍存在的法律意识淡漠、违法经营、污染环境的情况,选择对咸阳市环境保护局渭城分局申请执行渭城区顺鑫养殖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案,采取“五进”的方式在养殖场现场以公开听证的形式宣传法律,周围的村民和养殖户30多人旁听了听证会,旁听的村民说以前见过法院巡回公开审理民事案件,但行政机关处罚案到农村公开听证还是第一次听到。

  养殖护刘大勇说:“通过旁听认识到从事养殖、屠宰业,要依法、守法经营,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否则可能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法院到农村听证开庭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来源:渭城区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